8所学校是:新疆职业大学、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、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、新疆实验中学、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、石河子大学、石河子高级中学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。其中前4所学校在乌鲁木齐市。
据了解,今年10月,教育部下发《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,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。经学校自主申报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,教育部拟认定201所学校为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,公示期为11月29日至12月3日。
《通知》提到,试点建设任务包括:普及校园急救知识、配备校园急救设施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等。试点学校将在校内配备相关急救设施设备与物品,并对教师、学生进行急救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,研制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规范(试行)和急救技能培训方案(试行)。试点学校结合实际,加强对校园常见的气道异物梗阻等紧急救护知识及火灾、地震、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教育。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。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学校逐步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。
同时,《通知》还要求鼓励支持师生通过应急救护培训取得相关证书。对取得救护员证书的校医、体育与健康课教师、班主任等开展救护师资培训,培训合格人员对学生进行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培训。